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桥山街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现将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的基本情况。根据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综合办为责任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
(二)按照统一的规范,不断健全完善《指南》和《目录》。分别完善桥山街道信息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都能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从信息的草拟、收集、审核、录入发布等都安排有兼职人员负责,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安排了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流程要求,始终坚持每次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部门单位决策层以会议的形式讨论确定;办公室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每月的财务总收支情况都必须由财政所统一提供,再按程序予以公布。并在每次公开后广泛征求和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及时答复与解释,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从而使政务公开的环节科学规范。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及2021年计划安排
从2020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来看,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各部门和各村(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公开渠道,做好微信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