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 2023年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正文

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911-52121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高效完成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分别将局内办理事项、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全面整理汇总、密切协调对接,及时将联合办理事项内容协作上报,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政府网站信息搜集报送工作,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2条。同时,建立黄陵住建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政务活动信息、重大政策的宣传前沿阵地,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信息共计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有关要求,我单位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省市有关精神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确保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凡是不涉及保密的,群众有知情权的信息,及时发布和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焦点、难点的信息,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