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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黄陵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有关规定,黄陵县统计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请与黄陵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1-52120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黄陵县统计局在“延安市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发布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共计59篇,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黄陵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传了《黄陵县主要经济指标反馈情况》8篇,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织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 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黄陵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统计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扩展;二是统计数据更新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和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提升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努力提升统计信息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