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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黄陵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陵县司法局(电话:0911-5212125)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要求,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们依托黄陵县司法局微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微信公众号“黄陵县司法局”刊发信息189条。

3.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全体干职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局机关全体干警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全体干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织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 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局各类公众号的建设,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将围绕工作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黄陵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