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桥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修订版)》《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机构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黄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删除事项
1.根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设立的地方层面设定事 项“移植古树名木审批”,与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增设立的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古树名木移植审批”在具体审批内容上重复,删除该地方层面设定事项。
2.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删去县公安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二、县级权限调整事项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修订版)》和《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由县级部门调整为市级部门。
三、调整实施部门事项
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49号政府令,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调整为县级林业部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黄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修订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此前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黄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