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电系统体制机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负责落实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制定全县公共文化规划,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落实建立现代文化服务体系。
(四)负责全县文化资源及资源分布的搜集整理,文化产业的策划、管理、营销;负责全县文化产业项目的发掘、营销、规划以及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协调我县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作并组织实施;对各镇(办)、各部门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规划协调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精品工程,负责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做好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招商引资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产业项目的评审、申报,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大数据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
(七)拟订保护民间艺术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传承工作;指导民间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出版和课题研究,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八)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组织协调全县重点文物、田野文物和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抢救等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
(九)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管理;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交易活动;监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十)组织全县旅游资源、客源市场、旅游线路的开发和管护;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有效管理;组织开发重点旅游项目和协调全县旅游产品、商品的生产促销;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对公共旅游设施的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策划和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和开展旅游宣传促销。
(十二)对全县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的运行进行监管。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规划和政策宣传,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组织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以及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宾馆、饭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党风廉政、公文管理、日常会务、机要、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保密、信息、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工青妇、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政务网的维护和信息上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日常工作,实施机关内部及系统考核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领域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文化艺术股
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人才的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行业)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和宣传营销等工作。指导群众性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和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县公益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黄陵核心区);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普查、保护与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建设;负责文化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创新发展,推进县域文化行业大数据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承担文化人才、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作。
(三)旅游股
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组织实施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辆、旅游产品服务标准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负责全县旅游环境大整治的工作部署、落实;指导推进旅游便民惠民服务工作,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全县景区星级评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创新发展,负责旅游行业大数据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四)文物股
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负责田野文物的管护及征集;负责馆藏文物的管护与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搞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保护文物安全;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文物的整理、展出、利用;负责双龙万安禅院石窟、紫娥寺和小石崖等重要文物和田野文物的保护工作。
(五)广电股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设管理;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负责本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交易活动;监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负责全县广电行业大数据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范围内广电科技创新发展。
领导信息
局 长、党委书记:刘金珠
副局长:张佩锋 赵艳玲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黄陵县文体广场东北角文体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0911---521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