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作方针和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及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机构、行业的监管;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的衔接。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宣传、档案、安全保卫、值班、接待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保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
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联合投资及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监督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统计、预测、信息工作。
(三)运输管理股
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管理交通运输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贯彻落实有关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县水路交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承担全县水运工程设施建设、养护和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工作;审核全县船舶检验机构、验船师和船员培训机构技术资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执行;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维稳、反恐。组织起草政府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和重大交通科技攻关;负责对外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拟订公路、水路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四)质量内审股
贯彻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备案登记、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社会资本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核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审计或审计调查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交通战备办公室(征迁协调办)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国防公路和部队进出口道路的建设;负责辖区内军事行为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负责编制全县民用运力动员预案和交通重点保障目标方案。负责交通工程前期征迁各项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党的建设工作。
黄陵县交通运输局是负责本县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养护、经营、管理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全额行政拨款。内设办公室、党建办、运输股、内审股、战备办等五个科室;下辖公路建设办公室、店头区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路管理站、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市客运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六个单位。
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干部1人、工勤岗1人),实有人数10人(含提前离岗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8人。全系统共有编制231人,实有人数289人。其中党员94人,群众195人,科级干部19人。
领导信息
局 长:赵文平
副局长:白晓清 刘德怀 赵莉莉
办公时间
0911----5212227
办公地址
黄陵县桥山街道办商业街东段18号
联系电话
0911----52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