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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

黄陵县医疗保障局

二、单位领导职务、姓 名

局   长:高亮

副局长:张万柏   孟伟

三、工作职能

黄陵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支付;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及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监审工作。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的政策并监管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等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目标责任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法规稽核股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全县医保经办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基金支付稽核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综合业务股

负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参(续)保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支付、使用;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公示制度;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四)医药管理股

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及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的监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的政策并监管实施,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4月1日至7月1日下午14: 3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单位地址:黄陵县商业街

七、联系方式:0911—5463888

办公地址

黄陵县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