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及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黄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月13日至7月10日,对县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殡葬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黄陵县民政局。内设1室1股,办公室、业务股。编制6人,实有10人(其中:在职在岗6人,临时人员4人)。单位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拟定殡葬改革规划;按照殡葬相关服务规定,做好公墓、丧事、火化、丧葬用品市场及殡葬救助等服务工作;规范和协调全县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规范殡葬服务项目,提升全县殡葬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协助、配合镇(办)做好辖区内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殡葬改革宣传,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单位设一个经费基本账户,2024年1月份起独立核算。
2024年预算安排1,141,183.52元,其中:年初预算889,239.84元,年内追加预算251,943.68元。
2024年实际支出3,809,708.36元,累计结余3,323,241.27元。
二、预算执行效果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殡葬服务中心能够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五笔会签”等规定,有效的保障了日常工作的需要。会计记录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支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规定,但经审计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208,733.91元。审计发现,2024年该单位无预算列支临时工工资9笔208,733.91元。
(二)超范围支出12,760.00元。经抽查凭证发现,2024年经费户列支临时工降温费及取暖费2笔12,760.00元。
(三)未按标准配置专用设备。延伸审计发现,黄陵县殡仪馆因未配置殡仪车辆及火化设备等专用设备,导致未提供遗体运输、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问题,责令从严控制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列支有关费用;对超范围支出问题,责令从严控制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列支费用;对未按标准配置专用设备问题,责成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配置专用设备。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殡葬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无预算支出问题,已将2025年度临时工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对超范围支出问题,今后严控执行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未按标准配置专用设备问题,2025年12月已购置殡仪车辆,火化设备已纳入黄陵县源隆岭公墓及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