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及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黄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7日至7月2日,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以下简称“非遗办”)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黄陵县非遗办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隶属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化艺术中心日常管理维护。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无车辆编制。单位设1个基本账户。
2023年预算安排2,985,562.04元,其中:年初预算846,868.36元,年内追加预算2,138,693.68元。
2023年实际收入3,085,56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5,562.04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00元。
2023年实际支出3,161,328.94元,累计盈余1,767,910.38元。
二、预算执行效果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非遗办能够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五笔会签”,定点打印,政府采购等规定,有效的保障了日常工作的需要。会计记录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支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规定,但经审计仍存在以下问题,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预算支出55,200.00元。审计发现,2023年非遗办无预算列支临时人员工资55,200.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问题,责令从严控制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列支有关费用。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非遗办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无预算支出问题,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安排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