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在黄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12件,同比下降24.31%。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7件;主动履职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82件、公益诉讼案件60件。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做到高标准落实
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第一内容”、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一体推进,通过检察履职办案,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26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9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协同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得到批示肯定。
三是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县人大、县政协视察调研检察工作3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坚持每季度向省市县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36人次。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28场次,主动上门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233条、法律文书87份、重要案件信息68条。
二、依法能动履职,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
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以高质效监督办案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维护县域安全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人,提起公诉134人,同比分别上升21.95%和42.55%。先后办理了杨某某等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原某某受贿案,“1207”帮信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贯彻落实县委“三个年”活动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6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的店头矿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公益诉讼案件,得到矿区企业一致好评。坚持送法上门、问需于企,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7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5次,听取意见建议21条,切实打好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组合拳”,更好服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出台相关措施13条,在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为103个入驻企业建立法律服务台账,通过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落实6项职责任务,提供4项服务措施,打通“一站式”维权通道。加大“延安苹果”“黄陵翡翠梨”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四大检察”护航果业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滥用冒用商标行为,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持续推进果业全链条优质高效发展。
四是着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扎实推进“双进”工作,依托县综治中心与6个镇办、105个行政村视频联网,在各镇办全部挂牌入驻并实质化运行。进一步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率100%。持续优化检察建议工作,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88份,采纳率100%。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被《陕西政法天地》刊载推广。
三、做实检察为民,有力保障高品质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务实功、求实效,以更优检察履职让龙乡儿女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一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一体保护理念,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工作,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200余吨,修复非法占用农林用地17.3亩,督促追缴行政处罚罚款3.5万元,补栽种树1000余株。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台账,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加强“黄帝手植柏”等233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向社会各行各业招募20名志愿者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借智借力提升办案质效,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充分肯定,1名同志荣获全省优秀志愿者。
二是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深化“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犯罪记录封存13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推动司法办案与社会救助相融合。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开展“开学第一课”和宣传活动35次,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三是持续提升民生司法保障力度。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资打假”,深化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守护耕地和粮食安全。持续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发现各类问题21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监督,帮助4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涉军维权、保护妇女权益等工作,稳步推进“办小案、暖民心”和支持起诉等专项活动。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17.3万元。
四、深耕主责主业,扎实推进高质效监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忠诚践行法律监督使命,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一是刑事检察持续向优。会同公安机关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接入2.0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召开联席会议12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件,开展同堂培训5次,促进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诉前羁押率、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8.36%、25.98%、31.47%。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91.79%;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75人,采纳占比率达85.33%。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制发检察建议4份,采纳率均为100%。
二是民事检察不断增强。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完成市院交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移送法院支持起诉3件。会同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出台《民事执行案件应纳税款征管协作机制》,办理的民事执行案件征缴税款等3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是行政检察稳步推进。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份,均已采纳并纠正。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召开听证会2次。办理的小作坊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县77家食品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整治,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监督案件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诉前整改率100%。重点办理了矿区道路交通安全、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整治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系列案件,实现了“办理一案、监督一批、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能。
五是强化检察建议办理制度保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县人大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县委政法委印发《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意见》,会同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印发文件10余份,积极构建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
五、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高素质队伍
牢固树立“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一是业务素能显著提升。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业务讲座、主题党日活动、检察官大讲堂和文化沙龙44次,持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累计招录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9名,提拔、交流干部4名,8名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7件,占案件总数的40.3%,“头雁”效应充分发挥。1个专业化办案团队、2名干警入选全省调研骨干人才库,“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不断推进。连续七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二是作风建设持续改进。认真落实县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用好干部管理“133”制度,印发党组成员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5期。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累计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22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做到监督与执纪同题共答。深入开展“清韵黄检”建设,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廉政建设考核、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先后荣获20余项县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连续两年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三是数字检察初显成效。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人才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市优秀奖,其中“网络司法拍卖”大数据模型在全市推广应用。打造数字检察阵地,建成认罪认罚远程提讯办案工作区、2.0工作网检委会会议室、数字档案室。服务保障检察业务高效运转,深化OA办公和移动检务系统建设,数字化加工档案13304卷,推进大数据赋能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发展,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得益于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和县人民法院依法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久久为功,新时代检察理念仍需持续更新、指导实践。二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检察队伍结构还需持续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陵实践的重要一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紧扣“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黄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强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干警、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不断提高学习效果、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力量。
二、强化能动履职,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主动回应群众期盼,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作用,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深化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推进“双进”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三、强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美丽黄陵建设,全面服务保障“五大工程”,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做好未检工作,持续深耕“沮水润心”工作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群众诉求化解和司法救助力度。
四、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完善党建引领、一体履职、制约配合、协同共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做优刑事检察,以构建“三个体系”为重点,确保刑事检察办案质量。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下大力气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着力解决“不敢”“不力”等问题。精准公益诉讼检察,统筹好质量与数量,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努力从机制上解决协同办案问题。
五、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一体提升法律适用、群众工作、数据应用等各项能力。巩固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成效,进一步推动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落实工作。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升,强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蓝图壮美宏阔,新征程只争朝夕。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锐意进取、敢做善为,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双进”: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
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三个体系”: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完善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
干部管理“133”制度:明确一张年度、季度、月度动态管理任务目标清单;结合实际全面记录干部管理工作实绩档案、纪律作风档案、党建学习档案“三个档案”;严格落实院领导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检务督察周通报“三项报告”制度,明确目标 、推进落实、综合考评。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