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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黄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黄陵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海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上级法院指导、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及县第十八届人代会安排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忠诚担当、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为“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建设及黄陵社会各项事业进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11件,较2021年2285件同比增长40.5%,结案3144件,同比增长37.3%,结案率9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5件,同比增加64件。平均审理时间41天,同比缩短13天。

(一)从严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黄陵建设。受理刑事案件79件,结案75件,判决犯罪分子11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共86人,宣告缓刑24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将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律师辩护率达到100%,认罪认罚案件占比98%,确保公正与效率并举。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电信网络犯罪保持强势打压,铁腕惩治涉食品、药品、环境刑事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针尖上、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钱袋子等安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审结被告人屈某作案11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的诈骗罪一案,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2件21人,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诈骗犯罪的嚣张气焰。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共受理民事案件2007件,审结1970件,调撤率75.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司法理念,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理念要求,加强涉民生、涉农等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促进发展的独特作用,减少当事人诉累,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弘扬契约精神,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法庭前移、走进群众身边,注重调查研究、厘清案件事实,强化调判结合、做到定纷止争,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成功化解100余件涉农化肥买卖合同、100余件涉网贷借款合同等系列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三)围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非诉执行行政案件12件。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协助行政机关与7户涉东关片区、沮河沿岸被拆迁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为城市形象提升贡献法院力量。加大司法监督力度,采取书面审查与访问审查、程序审查与证据审查、听证审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方式,严格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重视运用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整合执行力量配备,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113件,结案1087件,申请标的额2.13亿元,执行到位标的8861.75万元,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37.35%。以保障胜诉权益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聚焦执行兑现这一核心,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采取线上查控和线下查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秦飓风2022”、“延河风暴”等执行专项活动,并在人民法庭设立执行工作室就近开展执行工作,使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尤其在春节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共计为30余名申请人兑付1100余万元执行款,让申请人度过一个美好祥和的新春佳节。执行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和执行工作有了较大提高,质效排名从全省倒数第一跃升至全市前三。全年共拘传被执行人96人,拘留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人,发布限高令289人,查封房产20套,拍卖房产14套,拍卖车辆3辆。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把改革作为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持续深入探索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改革措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和诉讼效率。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优化审判权力责任配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印发《关于组建审判团队及下达办案任务的通知》,制定《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规定(试行)》,分解办案任务及庭审直播任务,强化审判团队自我管理功能,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实现扁平化管理。

(二)完善权力运行体系,狠抓审判监督管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定案把关、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助力审判提质增效。2022年共召开审委会21次,提交讨论案件309件。常态化开展“双进”工作,强化审限管理、流程管理,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办案评价体系,落实审判质效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建立审判质效指标研判制度,认真剖析后进指标,及时提出合理建议,为审判质效提升提供依据。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为抓手,提高案件质效、改进审判作风,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三)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推行发改案件剖析制度。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案件评查及处理办法》和《发改案件剖析交流制度(试行)》,就发改案件建立台账,并重点进行评查剖析,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抽调10名优秀法官助理担任常态化评查人,实行一案一表一报告、签字背书的评查制度,重点评查发改案件27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瑕疵案件予以通报。开展裁判文书筛查,督促存在瑕疵问题的裁判文书及时进行整改。

(四)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贯彻党中央及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重大部署,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积极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提高庭审效率,倒逼庭审规范化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案件的关切,共直播案件231件;提高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和同步性,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55.63%,确保文书格式规范、文字顺畅、逻辑清晰、说理透彻,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温度。

三、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延伸职能作用,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坚定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县第十八届人代会精神,为全县“三区一高地”发展定位以及“六大发展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真正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店头法庭、隆坊法庭顺利通过“陕西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法庭”验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利用“苹果法庭”、“能源法庭”等形式,全面开展“三个一”诉源治理新模式,力促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全面开展“三调+四联”活动,妥善处理涉家事、邻里纠纷、涉“三农”等案件以及新业态纠纷,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创新诉讼服务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围绕县重点项目,强化司法保障能力,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优化审理流程,突出简案快审,开辟涉金融保险案件绿色通道,成立专门金融保险案件执行小组,不定期开展涉金融保险案件清理及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砍头息、套路贷、涉保险诈骗等违法行为。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市中院在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黄陵县果业技术推广和产业营销服务中心、陕西轩辕圣地酒业有限公司、黄陵县绿色梨果农业有限公司等机构和企业设立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站,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在引领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科学化、长效化。

(三)筑牢司法为民信念,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并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活动,执行局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多渠道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和议案。进一步深化平安黄陵建设,有效提升全县“九率一度”,2022年县人民法院在公众对法院系统工作的满意率排名全市第一。强化司法为民,全力化解矛盾,各审判部门结合审判实际,主动介入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高度关注弱势群体,有力保障生活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较大贡献。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认真制定包扶工作计划,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排查工作,积极购买农副产品,协助果农防冻,走访村卫生室建设,慰问包联户。面对疫情反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安全开展的同时,抽调27名干警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下沉一线核酸采集点,协助医务人员完成黄陵县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助推法治黄陵建设。按照“八五”普法部署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选荐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制宣讲团成员,与县电视台合作推出10期“政法在线”栏目,并拍摄《县人民法院宣传片》。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宣传,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守宣传舆论主阵地,持续扩大法院工作影响力,内外网共计发布宣传文稿361篇,公众号发布文稿195篇,被上级法院、省市政法委公众号转发35篇,被人民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平面媒体转发14篇,被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转发1000余次。发布抖音视频76个,浏览量达到100万余次,获赞2.4万余次,获关注6000余人。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院,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在法院落地落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形成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法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主题教育全面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推动县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开展“种植法官生态林,添彩绿色新黄陵”、“庆七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演讲比赛、赴小石崖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9场次,为党员干部发放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材料300余册。

(二)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等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组织查处,靶向整治顽瘴痼疾,全面推动建章立制,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队伍。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任务责任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审判实际,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作风纪律大整顿”等专项活动,通过编纂《制度汇编》,出台《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大力推进内部规范化建设,狠抓院务行政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全年共进行会风会纪督查15次,开展日常纪律作风督察19次,发出督查通报12期。

(三)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做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结合当前审判实践,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及“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继承和发扬具有鲜明红色印记和传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组织集中学习3次,干警在日常审判工作中走进办案现场800余次,号召法官干警争做“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延安模式”,推动县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推进县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暨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题,开展“青年法官沙龙”活动5次,凝聚青年干警力量,激发青年干警担当、创新精神。

(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法院专业人才培养,培育法院文化与法治精神,打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员额法官讲业务、青年法官讲轩辕故事”法院大讲堂活动26次,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开展大练兵,与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着力提升法官干警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及文化水平。及时推进法院队伍年轻化,法官员额增加1名,完成法官遴选入额1名,招录10名公务员,面向社会招录2名聘任制书记员、招聘司法警察辅警3名。为更好服务群众,突出黄陵地域特色,经省编办批准,“田庄法庭”更名为“桥山法庭”。完成将配电室从地下室迁建至地面工作,完成3辆审执业务用车更新,切实保障各项司法工作顺利运行。

2022年,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荣获“全市人民法院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冯娅鸽同志被市政法委授予“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杨李静同志被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法庭庭长”,先后有17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县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上级法院、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一是个别法官干警的思想观念与服务意识同新时代司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二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还不到位,有待创新和加强;三是仍然有部分审判质效指标高位运行、相对落后,需要我们精准发力,着力改进。

2023年工作思路和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审判职能,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好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奋力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坚定不移的做好“向党委请示”、“向人大报告”、“府院联动”、“法纪联合”四项工作机制。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加强审判执行部门、人民法庭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巩固案件审判质效,促进市场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为黄陵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坚持改革创新,为民司法有新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改革思维求公正、效率和公信,站稳人民立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进院庭长示范办案、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案件繁简分流,规范量刑和类案检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减负、增效。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打造高标准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码上共享法庭,深化多元化解纠纷矛盾,坚持以案释法、宣审并重的原则,推进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让更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三、强化能力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气象。打造“五色文化体系”法院,注重法院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展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做好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选拔任用一批年轻干警,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的培养和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有步骤完成法院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工作。

四、夯实基础建设,发展根基有新成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释放审判效能。破解信息化建设应用难题,加强系统建设,强化干警教育培训,注重保护数据隐私安全,确保各项系统高效运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推动县人民法院办公环境提升和改进工程,推进桥山法庭选址及建设工作,全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砥砺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在2023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追赶超越、锐意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部分词语说明

1.非诉执行行政案件: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2.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马锡五创立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主要特点:(1)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2)手续简单,不拘形式,方便人民;(3)审判与调解相结合;(4)采用座谈式而非坐堂式审判。

3.双进工作:指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纵向有进步”指各级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与自己上年度相比,在工作质效上有新进步;“横向有进位”指各级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在本市、本省、全国同类型范围内,在工作质效上比上年度位次前移。

4.三个一:指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一个调解室、聘请一名人民调解员、指定一名联络法官的“三个一”诉源治理新模式。

5.三调+四联: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乡(镇)、联村(社区)、联亲、联友。

6.五色文化:指红色基因、黄土情怀、蓝天圣地、绿色发展、橙色创新的“延安模式”法院文化体系。

7.四类案件: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

(一)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

(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8.九率一度:九率: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公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率、公众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满意率、公众对公安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检察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法院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交警系统工作的满意率。一度:平安建设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