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在黄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极不平凡。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28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5件,刑事执行案件231件,控告申诉案件97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4件。
一、五年来,我们聚焦黄陵发展大局,以更高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服务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一是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全力协助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组建“党员志愿者先锋队”日夜坚守,与社区共同筑牢“防疫墙”。配合市院拍摄《依法战“疫”》“法治云课堂”微视频。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向湖北等地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实地走访各类企业,详细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法治力量”。在疫情防控紧要期,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渠道受案,采取远程提讯、线上庭审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实现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同步运行,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二是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面贯彻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针对经济领域风险上升趋势,加强跟踪研判和同步打击。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校园贷”、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依法审查办理案件10件22人,追赃挽损52.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预防“校园贷”诈骗宣传,切实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致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出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切实打好监督、保护、预防、服务“四个组合拳”。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依法起诉1人。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及非公经济组织的民营企业家依法不起诉1人,对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联合县工商联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聆听民营企业家心声。坚持主动走访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把送法进企业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检察服务实效。先后深入企业开展“以案促改、释法说理、法律宣传”11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梳理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意见151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243条。
四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脱贫攻坚助力,对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及时办理,起诉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3人,检察日报先后2次对我院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助力农民工“讨薪”,联合县公安局、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先后为83名农民工成功追讨工资152万元。立足国家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的40名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6.3万元。继续巩固包建帮扶村隆坊街村脱贫战果,通过开展产业扶贫、法治扶贫、消费扶贫等方式,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五是全力护航绿色发展。积极参与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件22人。发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5件,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严格履职,督促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林地、耕地20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6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30余吨,督促拆除违建乱建2处,拆除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砖厂6家,清理露天煤渣、煤灰、煤泥等2000余吨。与自然资源局(原林业局)共建“生态修复基地”,推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努力让黄陵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六是协力推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坚决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两反”转隶,向县监委划转编制13个,转隶3人。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件17人,已全部移送起诉,并作有罪判决。向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75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协助排查村(社区)“两委”换届、代表换届、扶贫干部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1.8万余人次。
二、五年来,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更大检察担当守护善美黄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人民立场、人民观点、人民情怀统领检察监督理念,以履职成效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并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黄陵建设。五年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5人,起诉777人。同比分别上升8%和16.3%,批捕准确率和案件审结率均达到100%。先后办理了程某等32人出卖银行卡、电话卡的帮信类案件、贺某等24人以办理工作为由的诈骗类案件、倪某等33人盗掘墓葬案、刘某等百余人赌博类案件等一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始终保持了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大力度与提高效能并重,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及时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与公安、法院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七快”联动机制》,加强案件会商研判,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严把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保持高压态势。共办理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2件29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着眼长效常治,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及行业领域整治,发出检察建议13件,均回函采纳。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三是教育感化和社会帮教并重,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建立“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开展心理疏导12人,家庭教育指导15人。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辖区学校落实情况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1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2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全县2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培育青少年法治思维,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五年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和“十佳青少年维权先锋岗”荣誉称号。
四是司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着力促进社会治理。树牢“办信就是办民生、连民心”的理念,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最大化为民利民。着力优化窗口服务、12309电话服务、律师网上阅卷服务,努力让群众“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6人,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制度,落实“能听证、尽听证”要求,举办公开听证会14次,努力通过“有温度的检察”解心结、暖人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开展送法进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80余件,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五年来,我们聚焦强化检察监督,以更优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努力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19人、不起诉106人。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监督立案31件、撤案16件,纠正漏捕22人、纠正漏诉51人,抗诉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5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26份,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2份,所提出的监督纠正意见均已采纳。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85.95%。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99人,法院采纳率97.59% 。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8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2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行政处罚迟延履行加处罚款460.8万元。发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2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按照市院“包案”、县院“包办”的方式,依法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其中1件入选省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第二批典型案例》,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同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爱国为民、保食安”、“寻保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宣告等方式,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占比53.7%,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占比15%,食品安全领域占比12.4%,其他领域占比18.9%。同时,持续抓好“回头看”,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对未落实、假落实且情节恶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全部判决。
四、五年来,我们聚焦守初心担使命,以过硬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以党建促队建,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本”。
一是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引领。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220余次,把班子领学、集中讲学、网络送学、以考促学、以查督学、交流互学“六学模式”贯穿学习教育全环节,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各类事项110余次。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坚持不懈锤炼业务素能。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3人,80%的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积极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的工作部署,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检察干警“全员学”、线上线下“同步学”的方式,狠抓业务能力素质。坚持“走出去学”,选派150余人次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法律专家直接交流、拓宽法律视野。坚持“请进来学”,邀请30余名专家教授和学者进行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协作,借助“外脑”调查取证,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注重实战实用、加强学用结合,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各类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20余场次,先后荣获集体奖4个,个人奖9个。
三是驰而不息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签订“三书一单”,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管理监督,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检察官办案全程“留痕”,对日常司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及时记录。严格落实中央防止过问或插手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围绕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开展检务督察77次,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狠抓队伍建设,干警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我院多年来未发生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情况。
五、五年来,我们聚焦主动接受监督,以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
始终牢记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诚恳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及时办结反馈意见建议48条。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25次,配合市、县人大视察调研检察工作12次。加强走访联系各级人大代表,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听证、接访、公开宣告等检务公开活动40余场次。
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座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200余人次。充分借力政协委员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5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965条、法律文书552份、重要案件信息337条。最大限度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向律师提供阅卷12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及时向社会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50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注重通过微信、微博和公众号发布、更新检察动态1.3万余条,发布各类宣传稿件623篇。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微博十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连续五年被县委表彰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2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较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跟进落实还不到位;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关山飞渡,大道笃行。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为黄陵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以抓好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黄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和“坚持党建引领统揽、业务为本强基、科技支撑赋能、创新驱动铸品”的总思路,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深学笃行,以更强担当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尽快转化为指导工作的自觉遵循、谋划工作的科学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推动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坚守初心使命,以更大作为护航黄陵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积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切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检察主业,以更优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需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实现“四大检察”四轮驱动,把监督办案做到精益求精、做到极致,止于至善。努力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寄递中”的安全,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深化重点工作,以更实举措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保障民法典实施为重点,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黄陵和法治黄陵。
五是狠抓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争创检察工作新业绩。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优化“党建+”工作方式,升级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大力培养办理新型案件的业务骨干,全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更有力措施抓实“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黄陵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奋力前行,不断开创黄陵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帮信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所暴露出的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向中央财经委发送“三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寻保传”: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
“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个规定”: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书一单”:党员践诺承诺书、廉政承诺书、顽瘴痼疾承诺书、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