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在黄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黄陵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海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黄陵县人民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转变司法作风,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忠诚履行司法职责,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为县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521件,审执结9455件,结案率99.31%。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进黄陵平安建设。突出打击重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原则,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强奸、盗窃、涉毒、涉黑以及妨害公务等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强势打压、铁腕惩治,对省市督办案件、涉案价值高、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做到依法快审、快判、快执,全力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成立少年法庭,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案6人,宣告缓刑2人。依法审结被告人潘阿衣、潘伍牛等涉案120余万元流窜“婚姻诈骗”案;被告人高磊、牛敏骗取100余人、犯罪金额达500余万诈骗案。在隆坊中学公开审理被告人曹江涛敲诈勒索案,依法打击“校园贷”,引导师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1件,审结515件,结案率98.85%,判处被告人753 人,其中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20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80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192人,一年以下159人,拘役129人,宣告缓刑135人,管制2人,免予刑事处罚25人,单处罚金11人,并处罚金215人。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地方社会经济稳定。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审结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依法审结井山虎、杨有有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圆满完成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件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审结省、市人民法院指定被告人刘徐武、张春雷等15人涉恶案件,以及在黄陵县影响较大的曹小东等10人非法拘禁案,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开展从业禁止专项行动,聚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资产进行再核实、再清点,收缴罚金26万余元、追缴非法所得43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轿车1辆,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通过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坚决铲除了黑恶势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民商事审判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充分发挥调节疏导职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强化保障和服务能力,加强与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成立家事法庭,多方面探索家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审判程序,妥善化解家庭纠纷,受理涉及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943件,调解、撤诉759件,调撤率80.5%。妥善审结原告李某某等五十余人诉被告朱某、陕西平安煤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涉案700余万、涉及170余名果农诉果商邵影雪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418件,审结6389件,结案率99.55%。所结案件中,判决1364件,调解3553件,撤诉967件,调撤率70.75%。
(四)加强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对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破坏环境等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协助政府等部门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参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为县城东关片区拆迁、西区棚户区改造、康崖底新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支持,成功化解涉案700余万元“轩辕文化生态园”农民工讨薪案等一系列上访案件。
(五)着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围绕最高院“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扎实开展执行工作,着力联动、强化惩戒,全力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启动“黑名单”曝光机制,借助“执行亮剑”、“三秦飓风”、“执行攻坚战”、“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执行会战”、“不让老赖回家过年”等活动,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严惩“老赖”,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30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670人,拘留67案86人,判处拒执罪1案1人。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薪”行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先后执结申请人敬某等78人、申请人李某某等130余人申请执行劳动报酬等系列案件。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553件,执结2523件,申请标的5.41亿元,执结率98.82%。
二、聚力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五个过硬”总要求,以“踏雪留痕、抓铁留印”的精神,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纪律观念,注重讲纪律、守规矩,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对干警政治思想教育。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创先争优”为队伍建设重要载体,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到沿海法院学习先进办案经验,寻找自身差距,开展追赶超越。组织法官干警参加由省、市人民法院和党委组织的审判业务、党建业务等各类培训158期486人次,院、庭长带头审理示范庭6541次,评选办案能手、岗位标兵、先进个人等263人次。继续抓好在职学历教育和法官岗位培训工作,与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共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验基地”,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9名干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0余名优秀年轻同志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报告法院党组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和监察室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用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例警示教育法官干警,让警钟长鸣。扎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强化警示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改进司法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和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着力纠正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严格遵循司法规律、稳步开展司法改革
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紧扣《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全方位纵深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用改革效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全面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方案》,完成法官遴选入额和书记员招聘工作,遴选员额法官14名,晋升三级高级法官2人,四级高级法官2人,招录省聘书记员16名,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置达到1:1:1,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满足日常司法工作需要。发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表率作用,让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案件数量占全院60%以上。构建新型审判模式,组建14个审判团队,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尊重法官主体地位,保证裁判权责一致,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二)内设机构改革确立新标准。按照改革要求,依据编制和办案数量,精简机构设置,制定《黄陵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省高院、编办批准设立五个内设机构,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保留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店头、隆坊、田庄人民法庭,共计有10个内设机构,通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优化组合,提升效率。
(三)审判管理改革探索新模式。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行案件先评查后报结制度。确立审判运行态势季度分析制度,实现质效评估、态势分析“大数据”研判,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深化案件“三评查”工作,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做到鼓励激励,奖优罚劣。加强司法权制约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出台《关于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四)立案机制改革取得新创新。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监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解决了立案难等问题。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提高办案工作效率。改进接访形式,推进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和院领导接待制度,法官约见4200余人次,其中院领导接待2300余人次。
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五年来,我们与全县工作同载体、共命运,坚定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为全县“三区一高地”发展定位、“六大发展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真正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延伸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大力宣传“九率一度”,为维护我县的平安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围绕我县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各种敏感案件,确保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发挥“苹果法庭”、“旅游法庭”、“巡回法庭”作用,妥善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帮助金融机构清理不良贷款,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县两办《黄陵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黄陵县青山绿水。大力推行阳光司法,积极推进审务公开,举办“公众开放日”10余次。
(二)践行司法为民,全力化解矛盾。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以“双进”工作为抓手,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最后一问”贯穿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继续推行“一线审判模式”、“一村一法官”、“三官一律”,在全县推广“两说一联”便民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院村共建”、“院企共建”、“院府共建”和“院校共建”四个共建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进行司法救助,五年来共为136案152名经济上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0余万元,予以执行救助86案103人,发放救助款150余万元。全力做好法院疫情防控,积极成立由13名干警组成的“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一线参与全县防疫工作。面对重大洪灾,迅速开展自救,将汛情影响降到最低,同时积极响应号召,发起“灾后重建”爱心捐款活动,捐助3.53万元用于支持黄陵灾后重建。
(三)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调对接,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组织,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店头、隆坊人民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靠前化解矛盾纠纷。持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37名干警参与落实脱贫户帮扶责任,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和措施,助力服务乡村振兴。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法院发展根基
五年来,我们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强基固本,注重实效,坚持不懈抓好法院基础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两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完成梨园新区黄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月搬迁投入使用,使法院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二是司法行政装备明显改善。扎实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完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倒逼司法公正。建成数字法院、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接访、“点对点”查控、执行指挥互联网应急服务平台、远程提讯等系统,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先后重新配发扫描仪、安检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警务用警得到充分保障。严格遵守法警值班、值庭和安检等制度,加大巡查和安检工作力度,确保安保工作不出问题。共参与各级人民法院开庭值庭2100余次,押解被告人2000余人次,执行拘传、拘留等300余人次,配合中院开庭近百次,执行死刑1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司法宣传得到明显提升。充分利用黄陵县人民法院内外网网站、简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加强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向全社会宣传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先后被省、市、县各类媒体采编文章、信息300余篇。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保障黄陵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隆坊人民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方海燕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段艳霓等三名同志获“个人三等功”,张妍等四名同志荣获“全市人民法院十佳青年”荣誉称号,先后还有近百名法官干警受到县级以上立功嘉奖和表彰奖励,县人民法院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县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上级法院、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黄陵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与审判力量发挥不足的矛盾,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二是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水平、工作作风与新时代司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不自觉不到位;四是对全县中心工作把握不精准,缺乏主观能动性。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任务
未来五年是黄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期、迈向新征程、谋求新发展的关键五年。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遵循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路线,以“从严治院、文化强院”为总基调,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全面履行司法职能,狠抓法院管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强化队伍建设,为建设“民族圣地·绿色黄陵”新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提高站位,在锻造队伍上求实效。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塑形象、三年上台阶”的奋斗目标,开设“党组成员讲党课、员额法官讲业务”的法官课堂,重点抓好班子建设,做好年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加强审判执行部门、人民法庭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大力开展工会工作,丰富法官干警生活,营造积极、和谐、上进的法官队伍,全面提升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立足本职,在服务大局上显作为。立足审执工作第一要务,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在司法服务、保障发展上实现新跨越。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完善对院长、庭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持续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涉民企案件,助力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行薄弱环节,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持续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定的重大责任,让全县人民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信得过、靠得住。
三、接受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践初心。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活动。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纪律监察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舆论监督,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公开度、知晓度,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常态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机制,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坚定方向,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取突破。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改革纲要,完善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快速化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责,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深化多元化解纠纷矛盾,推进诉前调解、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落实涉诉信访终结移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让更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五、聚焦职能,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上勇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云计算为支撑,规划设计审判管理综合平台,深化跨域立案,推广“移动微法院”、网上法院,加快推动审判数字化建设,形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推广律师调解与律师网上服务平台,让律师入驻法院,提供服务。补充办公办案硬件设备,更新车辆,引入办公系统云桌面,确保司法工作顺利开展。启动田庄法庭建设项目,对店头、隆坊法庭进行局部改造,方便地方群众参与诉讼。对院机关院落进行改造,彻底解决汛期安全隐患。
六、明确目标,在打造法院品牌示范建设上有建树。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司法优良传统,依托黄陵厚重的历史文化,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工作目标,大力弘扬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全面推进“五进”活动,积极开展种植一片“法官林”、构建一批“法企共建示范点”、建立一个“信息化管理大数据平台”、举办一系列“法官讲轩辕故事”等主题活动,精心打造黄陵法院形象品牌,使黄陵法院成为中华民族圣地的一张靓丽名片。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局面展现新气象。黄陵法院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上级法院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追赶超越、锐意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黄陵县人民法院
2022年十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双向”选择,以“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体制。
二、设计打造“审判管理综合示范平台”,将案件审执流程纳入标准化管理,以信息化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三、启动田庄法庭建设前期工作,对店头法庭、隆坊法庭进行局部改造,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
四、继续深化“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坚持从严治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五、全面开展“法官讲堂”,举办“党组成员讲党课、员额法官讲业务、青年法官讲轩辕故事”活动,全面构建学习型法院。
六、全面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活动,落实阳光司法,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
七、建立律师调解室,推广律师调解与律师网上服务平台,鼓励律师入驻法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八、构建一批“法企共建示范点”,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黄陵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九、种植一片“法官林”,弘扬法院文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十、以文化建设为引领,精心打造黄陵法院形象品牌,使黄陵法院成为中华民族圣地的一张靓丽名片。
部分词语说明
1.“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3.“两个维护”: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两个确立: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5.校园贷: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6.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7.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马锡五创立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主要特点:(1)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2)手续简单,不拘形式,方便人民;(3)审判与调解相结合;(4)采用座谈式而非坐堂式审判。
8.双进工作:指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纵向有进步”指各级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与自己上年度相比,在工作质效上有新进步;“横向有进位”指各级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在本市、本省、全国同类型范围内,在工作质效上比上年度位次前移。
9.两说一联: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是新形势下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继承和发展。
10.五进活动:指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开展法律宣传、现场化解矛盾,或进行相关的调解、审判等工作。
11.最后一问:指在当事人说完后,法官再次询问当事人“你还有什么补充吗”、“还有什么要说的”, “最后一问”是当事人和法官构建良性沟通的重要方法,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是程序公正的必要保障。
12.一线审判模式:指法院回应群众司法期待,坚持便民诉讼在一线;着眼保障司法公正,坚持查明案情在一线;着力深化能动司法,坚持化解纠纷在一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在一线;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坚持争先创优在一线。
13.一村一法官:指法院通过在辖区每个村组(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悬挂标牌,注明法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当地群众在发生纠纷后可以及时咨询法官。
14.三官一律:指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走进社区、走进村组,协助基层组织用法律手段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
15.九率一度:九率: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公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率、公众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满意率、公众对公安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检察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法院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对交警系统工作的满意率。一度:平安建设满意度。
16.两个一站式:指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以方便群众到一个地方或者通过一个平台办理全部诉讼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