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9日在黄陵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师成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主动适应黄陵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谱写新时代黄陵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落实关系民生的金融、食品药品、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涉及“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犯罪案件6件14人。在办理我县首例“校园贷”案件过程中,追回涉案赃款9100元并在案发学校召开了公开退赔大会,及时对受害学生进行了现场返还。针对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的某手机卖场在开展手机分期付款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运作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消除了监管漏洞。
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扶贫、涉农领域犯罪案件2件2人,在办理扶贫领域犯罪案件的同时,检察日报对我院立案监督黄某投放危险物质一案以《羊死了以后》进行了宣传报道,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村组两委换届、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1000余人次。扎实做好帮扶工作,所包建帮扶村隆坊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91人,已脱贫20户68人,剩余的未脱贫贫困户16户23人已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地实施物流项目280万元。协调搞好外部环境工作,和镇政府联手配合引进朱老二骨科医院,目前进展顺利。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办理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7人。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严格履职,累计清理各类垃圾10.2吨,拆除违建乱建2处,路肩种花3.5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亩,清理露天煤渣、煤灰、煤泥等2000余吨。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积极协商县工商联组织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聆听民营企业家心声。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案件1件1人。坚持少捕慎诉,对涉及非公经济组织的在押人员5人逐一进行立案做羁押必要性审查。按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坚持主动走访企业,通过宣讲法律知识、发放检察宣传手册、提供现场咨询以及吸收采纳各类意见建议等,切实打好监督、保护、预防、服务“四个组合拳”,更好的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会同县教育局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进行了督导检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办理猥亵儿童、敲诈勒索未成年等案件3件3人。重点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格执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2名检察官受聘担任全县2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和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向中、小学赠送各类图书资料2000余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59件94人,提起公诉118件202人。依法办理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件43人,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6件46人。加大打击黄赌毒犯罪力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9件9人,赌博犯罪案件9件30人,介绍容留卖淫犯罪案件1件2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成立了扫黑除恶专案组,由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出庭支持起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件13人,该案经过一审、二审13名被告均获有罪判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加大“打财断血”工作力度,通过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涉黑恶类案件26件81人;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涉恶类案件线索1件,已转交县扫黑办,另外2件转交县纪委监委。市扫黑办督办的4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和“一案三查”,对2016年以来的390件刑事案件进行翻查;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基层村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等刑事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其中8人涉及刑事案件并反馈。联合公安、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通过严厉打击实现了我县连续3年无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
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12月适用率已达到100%,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33人,其中涉及检察机关的25件信访案件,全部在7日内答复,3个月内实体回复。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访13次,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参与律师化解矛盾2次,视频接访6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4.3万元。实现无涉检进京、赴省、到市和县上的上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通过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开展普法活动,广泛传播法治正能量。在延安市2019年度安全感调查结果中,我院以99.09%比率位列全市检察系统榜首。
三、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提升。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0人,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4人,不起诉12人。通过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发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严格规范司法。同时,严格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向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向行政执法部门公开送达宣告检察建议,使检察建议做到刚性。通过采取“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办理模式探索”的办案新模式,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尽可能不捕,达到政治、社会、司法改革效果的多赢目的。
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加强。适应监管场所检察改革的要求,对辖区监狱和看守所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15次,配合市检察院对红石岩监狱进行了巡回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均已纠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均已纠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采纳8份。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1件1人。办结市院交办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占执行逮捕数的9.6%。所办理“陕西省红石岩监狱李某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纠正违法案例,成为全省办理此类案件的标杆。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成效显著。通过对民事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4件,采纳1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采纳16件。聚焦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专项活动,监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2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专门意见、决定2个,与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协作配合机制2个,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诉讼3件,同比上升200%。从维护国家财产、生态环境以及英烈权益保护等方面入手,联合环保部门对部分厂矿未采取遮挡和抑尘措施的煤渣、煤泥和煤灰等进行了全面整治,切实加大生态领域办案和监督力度;通过积极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对县境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保护,为传承英烈精神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针对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也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向负有人防工程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功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0.8万余元。通过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用典型案例宣传公益诉讼效果,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着力打造阳光检务,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2019年,我院主动走访联络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采纳建言献策10余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评议案件、参加开放日活动等40余人次,共采纳建言献策20余条。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5条,重要案件信息90条,法律文书115份,接待律师阅卷13次。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依托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1000余条,在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88篇,被陕西检察网采用7篇。黄陵检察官方微博被评为“陕西检察新媒体微博十强”和延安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十强”,3人分别荣获延安检察优秀撰稿人、优秀新媒体工作者和十佳撰稿人,《一次走心的朝圣之旅》荣获陕西检察网优秀稿件,形成人人既当战斗员也当宣传员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抓队伍强基础,在强化保障中提高检察能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置,人员进行了分类定岗,司法责任进一步明晰,办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完善领导干部办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181件,检察长直接办理办案1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在规范办案上作出表率。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走访调研、领导讲党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设夜读班、应知应会测试、调研报告分享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对干警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干事担当、廉洁从检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政治洗礼。组织干警前往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回顾初心、践行誓言。严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分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搞好政治体检。坚持边学边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确保了主题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对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了重点学习和部署,在学习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力量。坚持走出去学,选派30余人次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法律专家直接交流、拓宽法律视野。坚持请进来学,邀请专家教授和学者进行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31件,发现瑕疵案件5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建成了数字化智慧档案库为辅助办案、保障案件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应用于检察实践,实现案件录入由键盘手动输入转变为语音识别输入的智能模式;先后购买了无人机设备、检务服务机器人和双屏电脑,进一步方便办案取证,方便群众来访咨询,提高了窗口咨询和办案效率。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准则、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通过突出“4+2”新的检察工作模式,实行“三转+三亮一晒”进一步提升队伍精气神。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始终将廉政建设的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确保了我院无一人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与发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需进一步加大和拓宽;二是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执法办案的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多;三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四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刚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更新理念、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定位导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服务保障黄陵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主线,为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捍卫全县社会安全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加压加力,坚决“打伞破网”,聚焦“打财断血”,确保“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以保障人民安宁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在新期待中展现检察为民新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助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强涉农领域案件办理,助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水污染、土地污染、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沮河流域沿线、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厂矿等重点区域内环境的保护力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护好黄陵的绿水青山。探索建立破坏营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食药安全犯罪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四是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做优刑事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补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加大对司法活动中违法情形和犯罪行为的监督力度,全面推行监督工作案件化办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制度,不断提升监督刚性。持续加强案件办理,突出精准监督,集中精力办理一至二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监督案件,实现办案一件、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五是坚持以政治建检为根本,打造值得信赖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着力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应对新类型案件能力,打造业务精湛的办案团队。坚持严字当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纠“四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监督者也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谱写新时代黄陵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