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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陵县太贤敬老院建设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办理黄陵县太贤敬老院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黄民字[2019]30号)和县政府2019418日《关于在阿党镇太贤社区建设区域性敬老院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已收悉,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局黄陵县太贤敬老院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权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阿党镇太贤社区办公用房(原太贤乡政府办公楼)的0.519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局用于黄陵县太贤敬老院建设项目使用。

二、该用地仅限于黄陵县太贤敬老院建设项目用地,四至范围以勘界报告为准。

三、由你局负责,阿党镇和隆坊国土所参与,共同划定用地范围,不得超越批准范围和用地类别。

四、未经批准,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019年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