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的目的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平台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国有平台公司监管工作方案》(陕办字〔2022〕53号)和市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二是为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情况,严格把关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相关事宜。三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对“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请示事项和报告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引导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为深化县域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2.编制的背景
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主要内容
本《办法》参照相关法规制度,统筹考量我县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正文共包括13章47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者的任免与考核、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请示报告程序、财务管理、企业改革、绩效管理及责任追究及附则,对县国有企业人、财、物的管理和运行规则做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