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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GPPS20260128MBRM
来信时间:
2026-01-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高铁站公交票价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1月25日从黄陵高铁站乘坐公交至黄陵新区,收费3元。 6路公交县城中心广场至桥山中学票价为2元。 黄陵高铁站较桥山中学至县城中心广场较近,票价却教高。 延安市区2025年初已施行票价1元。黄陵为延安下辖县,且为旅游城市,公交车票价定价3元,容易给高铁站来黄游客造成困扰。建议将票价定为1元较为合适。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2-05
回复单位:
黄陵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支持与关注。关于您反映“关于高铁站公交票价问题”的问题,黄陵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客运办业务人员对反映问题逐一核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铁站公交线路及票价执行情况

目前我县通往高铁站的公交为7路公交(中心广场—店头老车站),该线路属跨镇域运营线路,全程约30公里,实行阶梯计价,起步票价3元/人次;群众反映的6路公交(县城中心广场—桥山中学)为县域内短途线路,核定票价2元/人次。

来信群众1月25日从高铁站乘坐的车辆为7路公交,乘车区间属于跨区段乘坐范畴,按核定起步价3元计费,运营企业严格执行批复票价,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两条线路因运营里程、线路属性、服务范围不同,票价核定标准存在差异,均依规规范执行。

二、公交票价核定依据

我县城市及城乡公交票价,统一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按照政府定价法定权限与程序核定批复。定价过程严格遵守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整履行运营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会、社会公示、正式发文批复等法定环节,定价工作充分统筹公交运营成本、财政补贴能力、群众出行负担及公共服务公益属性,定价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标准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群众提出的降低公交票价的建议,我局将持续跟踪监测公交运营成本、客流变化及市民、来黄游客出行诉求,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发改、财政等票价制定及保障部门。今后若因政策调整、成本变化等因素启动公交票价优化调整工作,我局将严格配合履行法定程序,积极回应群众出行关切,持续提升我县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和游客出行权益。

黄陵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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