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黄陵县文体事业局
二、单位领导职务、姓名
局 长:刘俊生
党委书记:袁利辉
副 局 长:李明拴
副 局 长:张佩锋
三、概况
黄陵县文体事业局是隶属黄陵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下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体育中心、剧团、电影公司、影剧院、文化市场稽查队。文体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宣传、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文体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地方性文体规章并组织实施。
2.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规划和政策,审批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负责文化巿场稽查工作。
4.负责全县电影、音像制品发行、放映。
5.指导全县乡镇文化站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6.拟定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7.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
8.负责体育业余训练,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及群众性体育竞赛。
四、内设股室
根据上述职能,县文体事业局内设1室4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文体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政策;负责普法工作。
(二)社会文化股
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年儿童文化、老年文化和美术、书法、摄影、公共图书馆等文化事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性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和普及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图书文献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县公益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三)艺术股
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艺术创作与民间艺术精品生产,协调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与布局;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比赛、展示和非营业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全县艺术教育、艺术研究及所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四)新闻出版股
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审批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文化娱乐美术品经营、业余艺术培训、文艺演出、电影发行放映、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市场;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日常工作。
(五)体育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体育锻炼和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会体育活动(包括学校、职工、乡镇和老年人体育)的开展;负责群众性体育竞赛工作,定期组织举办全县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上级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活动。
五、人员编制 黄陵县文体事业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