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科发[2010]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根据《黄陵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就2010年黄陵县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县科学技术奖项目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项目,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
2、申报自然科学理论研究等基础理论成果,必须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省内外公开发行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或以专著形式发表并有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领域学术委员会的综合评价意见。
3、申报县科学技术奖的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一般实际应用应在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性能稳定可靠,方可进行申报。
4、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推动我县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对保护环境和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应用技术成果,特别是产品型的科技成果,要优先申报。
各申报项目经县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筛选预审后,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出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奖项目,可推荐参加延安市科学技术奖评奖。
二、注意事项
1、申报科学技术奖项目必须提前到县科技局办理登记,未登记的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必须根据项目创新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推荐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名。
3、申报县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县科技奖励办公室印制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及项目简介。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4、根据《黄陵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请奖项目每项需交评审费500元。
三、申报时限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县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县科学技术奖是政府对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成果的最高奖励,根据《黄陵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获奖项目以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奖励,请各界人士积极申报参评。
联 系 人:刘亚秀
联系电话:0911—5213391(13892156999)
附件:黄陵县科技奖评审应报送材料目录
2010年4月12日
附件:
黄陵县科技奖评审应报送材料目录
1、推荐书
2、技术评价证明: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等。
3、应用证明:指应用成果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成果登记表。
6、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和查新报告。
7、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
8、技术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9、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10、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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