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供水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供水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需求,结合我县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共享、依靠科学、措施果断、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黄陵县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4 现状
由于我县实施跨流域供水工程,供水量近几年基本上能保证供给。但郑家河水库库水属天然供给,受气候影响大,如需大旱之年,供水保障存在一定隐患,同时由于水源地为明水,加之源水防范保护设施目前还未到位,来水四通八达,从而导致水源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同时水库库底为420矿区巷道,存在透水隐患。输水主管道单管供水,存在安全运行隐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内突发供水重大事故。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供水事件处理指挥部,负责处理突发供水事件。其组成人员: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主管供水的副县长
副指挥:水利局局长 自来水公司经理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水利局、卫生局、财政局、城建局、公安局、电力局、电信局、广电局、气象局、水文站、城区街道办、郑家河水库管理处等单位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来水公司,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局负责应急事件的组织协调及抢修工作。
卫生局负责水质的检测、卫生防疫工作。
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保证应急需要。
城建局负责应急事搬迁、开挖等协调工作。
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供水抢修事件的电力供应。
电信局负责保障供水期间的通讯工作。
广电局负责水法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信息。
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
水文站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水情预报。
城区街道办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协调及临时调水工作。
公安局负责应急事件的治安维护工作。
县医院负责医疗救助工作。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负责源水的卫生,防疫及管理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供水事故组织体系框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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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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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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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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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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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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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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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水利局、郑家河水库管理
处应加强水源地及管网水的监测、监
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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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水利局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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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
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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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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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水质管道异常情况,要求各相关
单位立刻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
室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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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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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
管道途径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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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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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水质污染、管道暴裂,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汇
报事件的现状、发展趋势,同时和110
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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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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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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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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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领导小组接警以后,立即派应争事故、事件现场抢险及调查监测组赶
赴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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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公安局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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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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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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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预案要求,迅速开展事故现场抢修和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
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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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卫生局
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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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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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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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宣布应急事件结束,协调相关部门并做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随时
待命防止下一次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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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城建局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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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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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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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隐患,并将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
统计、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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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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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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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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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原因,责成当事人对事故造
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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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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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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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急联动机制
供水突发事故抢修救援工作由多部门配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指挥部与公安、卫生、水利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修救援工作。
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是供水事故抢修救援的治安维护主力军。水利系统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发挥“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及专业特长和优势,应对管道及时抢修和排除险情,卫生局二十四小时监测水质指标。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预测与报告
县防疫站及郑家河水库管理处落实专人二十四小时对水源地及其防护范围内污染源进行监测,及时记录反馈水体指标,为水体污染提供技术依据;自来水公司对出厂水及管网末稍水进行监测,对管网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水体二次污染及管道破坏及突发性供水事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职权范围,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态的范围、性质、数据分级上报县政府。
3.2 预警
供水事故发生后,立即拔打110、120或5212292,还应立即向水利部门及应急指挥部(电话:5212900)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入抢险,抢修状态,维持好事故抢修现场。应急指挥部二十四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运转有序。
3.3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供水水质和水库蓄水量一旦有异常,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以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用户,应急指挥部定时向城区广大用户公布预测预警内容。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一般(Ⅲ级)用蓝色表示
为城区输水主管道或配水支管道出现漏水,需要抢修。
较大(Ⅱ级)用黄色表示
为水源地至净化水厂输水主管道出现突发性事件。
重大(Ⅰ级)用红色表示
为水源地水量损失严重及水源地水出现疫情或污染。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凡属一般即城区输水主管道或配水支管道出现漏水,需要抢修的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抢修。
凡属较大事故即水源地至净化水厂输水主管道出现突发性事件,由水利局、郑家河水库管理处及自来水公司共同处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凡属重大事故即水源地或水源地水质出现疫情或污染,接应急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处理。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健全突发性供水事故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现场情况以及事态的发展以传真、电话、口头汇报,并逐级上报。
4.3 基本响应程序
4.3.1 基本应急
(1)迅速报告。郑家河水库管理处及卫生局负责水源水质的保护和监测,自来水公司加强管网水及出厂的监测,加强主管道巡护工作,发现异情及时上报供水应急指挥部。
(2)快速出击。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召集有关组成单位人员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3)现场调查。供水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故级别根据应急响应程序联合有关组成单位人员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情况。
(4)积极抢修。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以确保城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5)情况上报。水利局将事故发生情况总结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4.3.2 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即发生重大爆裂管或水体污染时,要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参与应急抢修救援,要按程序逐级上报,不能越级上报,报告时应按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详细报告供水事故情况,要及时准确,要站在事关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高度上。
5. 后期处置
将供水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等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补偿。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郑家河水库管理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主动、及时、准确向自来水公司报告源水污染防疫情况。
当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按分级报告原则,确保抢修及时到位,保证用户身体健康。
6.2 应急队伍保障
自来水公司组建一支“精明强干、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专业后备相结合”的抢险防疫队伍,确保抢险应急需要。
6.3 保障设施
6.3.1 蓄水池
目前郑家河水库至净化水厂单管供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配备一个一万M3的蓄水池,以保证临时供水。
6.3.2 备用供水设施
原水厂供水设施已部分瘫痪,需要投入一定资金维修、恢复,以保证非常时期供水。
6.4 交通运输保障
对抢修所需的工具由包干单位自行配备,由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局和防疫站分别做出供水抢修期间伤病员救助和供水范围内的防疫工作。
6.6 物资保障
所需物资由物资局、生产资料公司、水利局按各自职能配备。
6.7 资金保障
所需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拨给。
7. 公众宣传教育
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泛宣传《中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水污染防治意识。
7.1 培训
培训供水生产及抢修人员,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及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突发供水事件抢险及时、救助到位。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黄陵县供水应急事件指挥办公室管理。
8.2 本预案每年根据供水及疫情突变情况由指挥办公室组织人员修订、完善。
8.3 本预案由水利局制定与解释。
联系电话:5212292
8.4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