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办发〔200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事企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及早行动、周密部署,于8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及时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黄安委发〔2009〕7号),对全县的国庆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并在9月7日组织召开县安委会扩大会议,对国庆期间及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分工落实了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和大检查任务,并就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值班值守、预警预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安排节前大检查,并组织业务干部认真进行了排查,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落实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目前,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今年“双节”放假合并安排,假期时间长,安全生产压力大。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双节”长假期间及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领导、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重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较大重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旅游、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专人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切实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煤炭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落实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严防死守。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节日期间煤矿企业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严密防范顶板、运输、水害、瓦斯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已安排停产检修的,要制定周密的停产检修计划和恢复生产措施;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安监、国土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坍塌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通、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一对一”重点安全监管措施,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车站、每一台车辆。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根据流量,合理安排客运班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严格禁止非营运车辆在乡村道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禁农用车非法载客。要切实落实好各类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法驾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可靠。要加强对车站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车站要按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监部门及经济发展局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交警部门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针对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大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文化部门要切实搞好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国庆节期间的大型活动一律报县政府审批。对经县政府审批同意的大型聚集庆祝活动,公安机关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旅游部门及黄帝陵管理局要认真对黄帝陵景区旅游设施、旅游车辆、景区道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防火值班和巡查,加强火源安全管理,杜绝一切火患,确保古柏安全。
(五)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城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炸药雷管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使用单位和个人爆破资格审查,严格按任务量供应爆破物品,严格出入库登记和账务制度审查,对使用过程中存在余量的民爆物品要跟踪管理,妥善保管,严防流失。
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要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城乡居民防滑塌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三、切实加强国庆长假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国庆节期间,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昼夜值班和岗位责任制,充实一线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相关事项;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在第一时间处置,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以免贻误战机。要重点做好国庆期间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处置得当。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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